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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车管所新增窗口办理车辆年检更正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7:57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6月1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车管所获悉,该所新增两个窗口,专门办理车辆年检更正业务。

  2001年10月以前,按公安部规定:在办理新车登记时不需要将发票号录入微机,致使机动车登记项目部分为空;而今年机动车年检日期由以前的按号牌尾号年检,改为按注册日期年检,导致机动车在今年年检中录入日期与往年不相符,所以今年部分机动车检验时,需
到车管所办理年检更正手续。为此,车管所新购买两台微机,开设两个窗口,由专人负责办理。

  车管民警提醒车主办理更正业务时需带以下手续:机动车上线检测合格后的《机动车安全检验记录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私家车需带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辆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型汽车更正业务在市车管所办理,黄牌汽车和摩托车到所属辖区车管分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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