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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承诺促进就业能进能出动态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8:09 东方网-劳动报

  记者郁中华

  本报讯昨天,来自劳动保障部门的消息说,为切实解决“双困”人员的就业保障问题,本市出台了《关于对“双困”人员开展就业援助的若干意见》,对本市“双困”人员的排摸认定、就业援助、动态管理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所谓“双困”人员,是指就业特别困难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若干意见》在明确“双困”人员就业托底的政府责任同时,也规定了“双困”人员应承担的义务。新认定的“双困”人员应当与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双向承诺”,承诺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安置等就业服务,违反承诺将退出“双困”人员范围;而劳动保障部门也同样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帮助“双困”人员走上就业岗位。

  此外,《若干规定》确立了“双困”人员的退出机制,成为“双困”人员动态管理的重要抓手。如果“双困”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就业援助员核实后将退出“双困”人员的范围:一是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安置;二是安置就业后因主观原因离开安置岗位;三是本人与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双困”条件;四是个人主动要求退出。

  据了解,今后对“双困”人员的认定将采取三种方式:一是由各区县通过组织就业援助员定期开展劳动力资源的调查排摸工作,对符合“双困”条件的人员,纳入“双困”人员的范围;二是由就业援助员通过日常走访,及时掌握新出现的“双困”人员;三是符合条件的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以向就业援助员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再由就业援助员进行调查核实。

  又讯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最新完成的对“双困”人员的一次全面调查排摸显示,本市经各区县政府确认的“双困”人员共有4.2万人,其中已安置1.5万人,尚需安置2.7万人。调查显示,从尚需安置人员的年龄结构来看:36岁至55岁的达2.3万人,占总量的85%。(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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