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共部位怎能被私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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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9:00 沈阳晚报 | ||||||||
6月1日,兴龙苑的一业主给记者打来热线电话,称在她所居住的那栋楼里,有几个单元都出现了私建仓房。这些仓房就位于一进单元门的楼梯下面。原来那个位置是用来放公共物品的,但是却被改装成私家仓房了,而且全都安装了防盗门。 据投诉人介绍,当有人在她家所在单元内建仓房时,她和其他业主曾经提出过质疑,但是建房者却称自己是花了5000元钱购买的建房权。其他业主对此都感到难以理解:“楼道
6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兴龙苑小区二期所在地。在兴工北街95-1号楼内,记者走访了4个单元,结果除了一个单元内没有私家仓房外,其他3个单元都有私家仓房。除了防盗门的品牌和颜色不同之外,这些私建的仓房规格都很类似。记者发现,这些仓房都是齐着电表箱建的,面积大约有2平方米。记者在现场并没有找到这些仓房的主人,但是其他业主告诉记者,关于仓房的事情,可以到物业公司去了解情况。说法:卖仓房为方便业主 在兴戈物业公司,记者没能见到负责人,随后记者与物业公司的殷经理通了电话。殷经理告诉记者,有人在楼内建仓房的事情他们也接到了居民反映,但仓房并不是物业公司同意建的,他建议记者向开发公司了解情况。6月1日下午4时左右,记者与兴龙苑的开发公司工程部的一位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这位负责人承认了开发公司向业主出售仓房的事情,他告诉记者,出售仓房的目的是为了方便高楼层居民堆放杂物。记者问:“建仓房的部位不是属于公共部位吗?对外出售是否经过了其他业主的同意?”这位负责人对此没有回答,但表示开发公司会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本报对此还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刘强记者电话:816767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