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审审结贩卖虎骨案被告人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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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9:26 中国环境报 | ||||||||
吉林省迄今最大的一起贩卖虎骨案(本报曾于今年1月11日进行详细报道)有了一审结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唐宝亮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12月,珲春市春化镇桦树村村民唐宝亮在出售一具东北虎骨架过程中,被珲春市公安局林业分局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博物馆鉴定,认定这具虎骨骨骼基本完整,骨架长约两米,虎尾长度接近1米,虎龄约9岁,系成年东北虎遗骨。
据唐宝亮交代,这具东北虎骨架是其父唐振成于1985年在放山时捡到的。1999年,唐振成临终前将这具虎骨架交给唐宝亮,此后虎骨架由唐宝亮藏在家中,直至出售前。 珲春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宝亮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虎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告人唐宝亮做出了前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