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非法占林企业被罚26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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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9:26 中国环境报 | ||||||||
日前,被国家林业局挂牌督办的八起毁林案件之一———山西省太原市中保集团公司非法占用423亩森林公园林地开发建设高尔夫球场案,历时两年,终于尘埃落定:太原市中保集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被处268万元的罚款,另外,对案件有着不可推卸责任的太原市林业局被全省通报批评。 2003年3月,当时森林公园筹建处与太原市中保集团公司在未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
经群众举报,2004年,国家林业局将其作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西安专员办及省林业厅多次进行督察督办,但仍未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今年5月10日,国家林业局督察组再次抵达太原,要求对此案限期结案。 目前,山西省林业厅要求的八条整改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实;太原市中保集团公司因违反有关规定已全额缴纳罚款268万元。与此同时,作为联合开发单位的太原市林业局在做出深刻检查的基础上,被全省林业系统通报批评。太原市还于近日下发了《太原市关于加强林地管理的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资源大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