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治理出新招 工地老板进课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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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张浩)以前都是“猫捉老鼠”式的查噪音,今年市环保局在治理中、高考期间噪音污染上,用了一个新招———上课。昨天,我市百余名建筑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就坐在了这个特殊的“噪音课堂”上。 专家细讲噪音“损人不利己”
一走进教室,每个“学生”都会领到一份长达16页的学习资料。上午9时,交大第二医院教授张晓彤第一个登上讲台,“噪音是一类引起人烦躁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洋洋洒洒,仅噪音对人体的危害这一内容,张教授就从医学的角度讲了近一个小时。在讲义中,这方面的内容也足足写满了三大张。听着听着,一些代表恍然大悟直点头,原来噪音污染还的确是件损人不利己的事。噪音不仅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同时施工人员自身也是最大的受害者。 噪音扰民最高罚款10万 听罢危害,建筑工地该如何避免噪音污染呢?环境监察人员随即细细开讲。根据我市相关规定,严禁夜间(22时~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如果工艺要求,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两天向所在区县环保局申请,并提前一天在建筑工地周围100米内居民楼前张贴“安民告示”。未公告的,一旦发生群众投诉,均按未审批论处。对于违反规定者,环保部门将处以1万~10万元罚款。针对即将到来的中、高考,市环保局表示,将从严审批,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一律不批准夜间施工。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电话“12369”,举报违规者。 企业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在了解危害后,昨日一些企业还自立“军令状”,如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就结合公司施工情况表示从6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日每晚22时至次日6时、双休日整天(白天和夜间),一律停止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高考、中考期间,离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一律停止施工。如因工程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将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待批准后,才施工。与这种积极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个别建筑企业昨日竟无故“逃课”,虽然此前环保部门已将确切时间予以告知,对方也承诺一定会来,但到上课时却并未露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