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封杀温州炒煤团调查(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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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0:35 瞭望东方周刊 | ||||||||
为“温州炒煤团”正名 长期关注温州煤商的马津龙在谈到媒体对温州煤商的关注时说,“温州炒煤团”本身成为了被“炒”的对象。
山西省中小矿山井巷企业联合会主任阎敏才不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却又不断在报道中被重复的数据指称,“山西境内60%的中小煤矿已由温州煤团承包,年产量共计8000万吨。”许多媒体指称,“温州炒煤团”正在联手炒高煤价。 在这种背景下,一份由官方所做的《关于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省投资兴办煤矿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首度公开,所谓“温州炒煤团”的真相被揭开。 据悉,《报告》由专门的调查组撰写。负责协助调查的阎敏才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调查组由浙江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会同浙江省相关能源部门和温州市协作办三方面人员组成,“这是在接到浙江省政府指示后组建的。” 对于流传甚广的谬误,《报告》解释,目前山西省共有煤矿3000多个,其中中小煤矿占75%以上,温州人投资的煤矿约有300个。这与“60%的中小煤矿已由温州煤团承包”的说法相去甚远。 根据官方调查,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的300多家温州民营煤矿企业累计投资30多亿元,煤炭年产量约为2000多万吨,占山西省煤炭年产量的4%左右,约占全国煤炭年产量的1%。这种份额根本起不到所谓“炒”的作用。 “这一结论与山西本地学者的认识一致。所谓的温州炒煤团没有这么大的气候,他们连中小煤矿的30%都没有。”张复明说。 《报告》并不回避温州煤团给山西当地带来的负面影响,包括“矿山滥采乱挖、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但强调这“其实是整个煤炭行业甚至资源型地区普遍遇到的问题,并不是温州籍投资者的独有做法”。 这一点也得到山西本地专家的证实。“掠夺性开采的短期行为在山西比较普遍,并不是说只有温州人这样干,很多山西本地人开的煤矿也是如此。”山西省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复明说。 “温州人的很多问题更多是制度造成的,说得难听点,有些人犯了红眼病,看到温州人搞煤挣了钱就想收拾他们。”张复明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封杀”这个提法和做法都不合适。 “严格讲,在山西煤种好、销路好的县,温州人反而不多,因为好挣的钱不会轮到温州人。”阎敏才认为这是温州煤商为山西能源供应做出贡献的佐证。 “温资”进入需要引导 2004年,山西省政府方面曾专门召集在晋温州煤商开会,要求他们守法经营,服从管理,同时强调要为山西利益着想,为山西的发展贡献力量。 与此同时,针对外商在晋投资办矿的相关措施,也在积极酝酿中。山西省志在寻找一种一方面可以确保招商环境,另一方面又可以有效管理投资者的两全之策。 其实,早在2005年1月,山西省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崔满红就曾通过《瞭望东方周刊》建议山西省政府采取措施,制止“倒煤团”以淘金的名义套取利益。 崔满红认为长治县“封杀”之举并不是反对外来投资者。“两者是索罗斯和巴菲特的区别”,“投机山西煤炭不仅损害的是山西的利益,也是国家的利益。” “对这些受短期利益驱使的投机者,应该遏制;对于在山西长期发展的投资者,需要正当引导,包括本省一部分企业也是如此。投机者利用了国家的政策漏洞,有悖于山西目前实施的循环经济战略,从长远来看是不利的。”崔满红说。 另一方面,崔满红认为封杀投机和吸引投资并不是舍此即彼的选项,温州人在山西投机,在外地投资,说明山西投资环境有问题。 “山西目前对外开放的力度并不高,山西需要创造更好的环境来吸引省外、国外资金。”崔满红说,如何用政策引导“温州炒煤团”走上正途是山西目前要考虑的问题。他和张复明均主张用“有形之手”来引导山西煤炭市场的“无形之手”。 两人建议,建立一个煤炭行业组织对煤炭产量进行限定,遏制胡挖乱采的现象;建立煤炭行业准入制度,对不符规模要求的煤矿企业设立退出机制;同时不仅仅依靠行政手段,建议立法,用法律手段来约束行业的行为。 “采矿权也是有限产权,你必须合理、合法地进行开发才能享有有偿得到的采矿权,这是符合国际管理要求的。”张复明说。 可以预见,只有“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互动和互赢,获得博弈的平衡,才能维护山西煤炭行业的市场稳定和可持续性发展。《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张悦/山西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