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姐值得尊敬不应放弃幸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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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0:3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雷王蕾/实习生林熙 本报讯离婚5年的秋姐,在前夫遇车祸成植物人后,主动到医院照顾前夫一年多(详见本报5月31日A12版)。秋姐此举引来读者纷纷致电本报热线0591-87095055,诉说自己看法。
从重庆到福州工作的戴先生说,从人情角度上讲,秋姐是对的,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对方出事,给予适当帮助即可,但过于投入,耽误自己时间,也欠妥。他建议秋姐,找一个理解她的人,如果丈夫同意,婚后两人还可以一起照顾老黄。 在企业上班的林女士同样认为,秋姐不应该放弃自己的幸福。同时,林女士谴责老黄家人,置老黄于不顾的行为。 来电读者中,大部分建议秋姐不要为了照顾前夫,牺牲自己后半生幸福;如果实在放不下,倒可以请一位护工,由他人代为照顾。同时,秋姐应该找到老黄家人,明确他们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