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基层平安建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0:47 北京日报 | ||||||||
本报评论员 四年一度的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胜利召开。我们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及大会命名的全市210个各行各业基层平安建设示范单位表示热烈祝贺!
近年来,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广大综治系统干部和群防群治力量在“严打”整治斗争、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遏制刑事案件上升、群防群控抗击“非典”、新中国成立55周年国庆庆典以及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要在发扬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希望社会更加稳定更加和谐。实践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方针和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本保证。做好新时期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是要把综治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工作目标和部署紧密联系起来,充分发挥上下贯通、植根基层、联系广泛、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协调有力的工作优势。 要全面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工程。基层平安建设是在多年来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从更广的范围、更高的层次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优化首都发展环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工程和系统工程,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人为本、服务市民的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开展基层平安建设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积极推进,常抓不懈。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按照“重在基层、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抓好“六创建一整合”,确保基层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夯实基础。 网络编辑:康琪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