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利用婚丧嫁娶敛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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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0:5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小燕、通讯员刘久远、实习生谢娟、陈征林报道:5月3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的意见》。《意见》强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不得以权谋私、借机敛财,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非亲属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违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意见》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必须按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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