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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严惩出租屋制假 房东最高可罚5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0:5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据新华网6月1日消息在昨日召开的会议上,针对广州造假有向管理薄弱区转移、向城乡结合部集结等新动向,广州市副市长王晓玲强调,属地化打假绝对不能出现空当!

  王晓玲说,实际情况表明,广州的无证照生产经营主要是由出租屋提供场所。而藏身出租屋进行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造假的问题,单单依靠行政执法部门是难以发现和及时查处的。根据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从事无照经营行为而出租房屋的,处2万元以
下的罚款;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承租人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活动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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