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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谁敢当“枪手” 开除谁学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1:05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6月2日电(皓琳)近日,江西省教育厅规定,帮人代考、请人替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等种种行为,今后都将列入高校的重罚区--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据了解,为了加大处罚力度,江西省各高校将从今年秋季开学时,在学生管理规定中增加对考试作弊或剽窃等行为的开除学籍处罚规定。此次列入开除学籍的四种行为分别是:替考、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以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在国家级考试、地方政府及
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全国性考试或区域性考试等各类教育考试和学校组织的考试中,若发现枪手,除了请人替考者受罚外,代考者本人也难逃严惩。此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校方也可以将其开除。(完)(责任编辑: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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