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将实行联机备案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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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1:58 郑州日报 | ||||||||
房地产企业若再向购房人提供虚假销售信息,该企业将被打入“不诚信企业“的黑名单。郑州市政府昨日下发《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更好地保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通过“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数据联机备案专网”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通过专网管理系统同时将合同报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以预订、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在‘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数据联机备案专网’上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房产管理部门一旦发现哪家企业有虚假信息或违规行为,将在开发企业信用系统上公示,将其打入“不诚信企业“的黑名单中。这些规定不仅可以有效地限制少数人通过认购房号炒房,还可有效地预防一些开发商一房多卖、重复抵押、合同欺诈行为。 据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操作系统将在6月20日全部完成,同日《办法》正式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分批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小以自然幢为单位,并在申领预售许可证时一次性报批总房源。 该系统建成后,消费者上网就可查找到自己所关心楼盘的销售情况,为购房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20日后,我市将全面停止纸质合同备案业务受理。作 者:曹克 赵亮 来 源:郑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