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首日沈阳交易正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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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3:21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昨天是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实施的第一天,由于沈 阳市相关细则还没有出台,沈阳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没出现大的波动,一切正常。 房产交易正常
昨天上午,在市房产交易中心,有很多人在办理交易手续。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天办手续的人与近几天相比基 本没有明显的变化,这可能和本地政策还没有公布有关。 一位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陈先生表示,他购买的这套房子是在房交会期间交易的,陈先生表示,知道新政推出,所以 决定尽快把手续办好,以免万一想卖房的时候受影响。 细则还没公布 目前,包括沈阳在内全国一些省、市具体的细则都还没有公布。 据沈阳市房产局交易中心主任张绿波介绍,目前还没有接到关于新政策的任何通知,交易中心仍按常规办公。 记者了解到,虽然沈阳市的相关细则还没有出台,但相关部门已经研究出意见上报,现在只等批复。 日前建设部发文明确提出,地方政府5月31日前没有对外公布当地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的,即按七部 委《意见》规定的三项条件执行,不再上浮。 而对于享受优惠的普通住宅界定,建设部公布的三个条件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2 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价格1.2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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