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等11年要回土地承包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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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4:03 扬子晚报 | ||||||||
徐州电 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她激动地哭了。为了要回本属于自己的承包土地,沛县杨屯镇农民房瑞妮苦苦奔波了11年。近日,沛县法院判令杨屯镇孟店居委会恢复房瑞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房瑞妮出生于沛县杨屯镇孟店村,1982年农村实行土地承包时,房瑞妮从村里分得承包土地。1991年1月房瑞妮嫁到中煤147队,而户口仍留在孟店没有迁出。1994年沛县对承包
沛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央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死亡、迁出和户口已迁出的婚出人员由集体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而原告出嫁后,其户口仍在孟店,仍是孟店居民委员会的村民,依法应分得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王张魏 李先昭)(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