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格制止低价征用土地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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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4:35 江南都市报 | ||||||||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对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理,严格制止低价征用农村土地,并建立和完善土地征用、征地补偿、被征地农民安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于11月20日前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专项治理书面报告。 严格制止低价征用农村土地
我省要求各地严格征地管理,严格制止低价征用农村土地,严肃查处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行为,制定征地补偿评估、管理、安置办法和失地农民救助办法,建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同时,征地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必须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对补偿安置的意见;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才能动工用地;必须公开征地程序、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及使用管理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应将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告知农民,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征地审查报批,严把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关,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和向有关机关的移送力度。 10月底前各市、县出台区片综合征地价 各市、县要在10月底以前制定并出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征地价,积极配合农业、民政部门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分配、使用、管理具体办法,并在征地过程中严格执行。着力研究建立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制度,防止产生新的拖欠。文/记者 郭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