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快评:十万安全监督员能否战胜“瓦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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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16: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孙秀岭 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全国总工会将从6月份开始会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全国煤矿井下一线工人中任命约10万名群众安全监督员,计划在2005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机制(《羊城晚报》6月1日报道)。
任命10万名群众安全监督员,以此构筑煤矿安全的群众防线,全国总工会此举是一个进步,值得一赞。 工会是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存在的,作为煤炭企业工会,维护矿工安全应是工会的首要任务,这是煤炭行业的基本情况决定的。过往接二连三的矿难,以及每一次事故处理过程,我们听到工会声音总是那么微弱,于是难免啧有烦言,难免质疑其性质。全国总工会在一线矿工中任命群众安全监督员,是一种工会使命的回归,也是坚持工会维权职能的基本要求。 其实,过往我国大多数煤矿都有安全监督员,其作用发挥不理想,与其受制于矿主息息相关。例如陈家山矿难,无论是瓦斯检验员还是矿工,都发现了415工作面着火而不想下井,但这些矿工还是在“不下井就交罚款,甚至开除”的威胁下,走向了死亡。但这一次任命有新特色。据介绍,这次特聘的煤矿群众安全监督员,全部由全总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聘用证书,受聘的煤矿群众安全监督员拥有发现隐患、报告险情、制止违章的权力,特别是当有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组织矿工撤离危险现场。无疑,这10万名有职有权的群众安全监督员,对矿主来说既是帮助也是监督。假如当初陈家山矿有如此层次和权力的安全监督员,那场悲剧或许可避免。 如果10万名煤矿群众安全监督员作用发挥得好,必将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起到相当大的作用。但我们不能奢望“毕煤矿安全之功”于大聘安全监督员一役。因为矿难的原因错综复杂,有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有安全投入欠账问题,有赔偿标准过低因素,有煤矿生产领域技术层面的难题,还有产值大于人命之歪理,有国家产业与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消耗大、发展模式粗放等诸多深层次矛盾。这些问题不解决,仅靠群众安全监督员,还是战胜不了“瓦斯”。 我们还必须承认,国内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工会组织缺乏独立性,有的被简化成了文体活动的组织者,或各种福利物质的发放者,其为职工维权的核心职能常常被忽略。工会组织有局限性,直接受工会领导的群众安全监督员,其作用也难免有局限。此外,假如这些群众安全监督员被矿主收买了怎么办?假如这些群众安全监督员被矿主弱化或开除了怎么办?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