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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提出“增常”草案中国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1:0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中国将投反对票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6月1日说,由德国、日本、印度和巴西(“四国联盟)提出的要求增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决议草案危害联合国改革进程,如四国将这一决议草案付诸表决,中国将投票反对。

  王光亚当天下午参加由反对“增常”国家组成的“团结谋共识”运动举行的闭门会议后对新闻界说,“四国联盟”提出的决议草案使联合国成员国分裂成了两个对立阵营,如果“四国联盟”下周将决议草案提交联合国大会表决,中国将投反对票。王光亚希望各方继续磋商,找到一个得到联合国成员国广泛支持的安理会扩大方案。

  意大利、西班牙、墨西哥、阿尔及利亚、巴基斯坦、加拿大等十几个“团结谋共识”运动成员国代表参加了当天的会议。巴基斯坦常驻联合国副代表乔杜里会后说,这次会议是“团结谋共识”运动一次协调内部立场的例会。联合国成员国对该阵营上周向联大提交的要求增加10个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工作文件作出了积极反应,一些国家认为这一方案很有吸引力。

  乔杜里说,中国不是“团结谋共识”运动的一员,但中国对该阵营解决安理会扩大问题的方式给予了大力支持。他还说,“团结谋共识”运动主张通过对话就安理会扩大问题达成共识,该阵营不会就此提出有关安理会扩大的决议草案。

  今年是联合国成立60周年。联合国改革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是安理会改革问题,即安理会的扩大。然而,由于安理会改革涉及许多国家的切身利益,联合国成员国就此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甚至分裂为两大阵营:“四国联盟”要求增加6个拥有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4个非常任理事国;由意大利、墨西哥、巴基斯坦和韩国等国家组成的“团结谋共识”运动则主张将安理会成员国从15个增加到25个,但反对增加新常任理事国。

  “四国联盟”5月中旬公布了一项框架决议草案,不仅明确提出所谓的“安理会改革三部曲”,还设定了7月底之前完成这些步骤的具体时间表。巴西常驻联合国代表萨尔登伯格5月31日对新华社记者说,目前已有约120个国家对该决议草案表示支持,其中有20个国家有意和“四国联盟”一起成为决议草案的共同提案国。“四国联盟”将在和这20个国家进行协商后,对决议草案进行修改,争取在6月中旬之前敲定决议草案的最终文本。此后,“四国联盟”将视情况将决议草案正式提交联大辩论。为何反对强行表决

  中国反对强行表决四国的“增常”决议草案,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目前对有关安理会改革方案进行表决,时机并不成熟。国际社会在安理会扩大问题上意见仍不统一,包括“增常”决议草案在内的有关方案均未得到联合国成员国的广泛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社会有必要在充分协商、深入讨论的基础上逐步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把不成熟的方案强行付诸表决或者为安理会改革人为设定时限,都是不合时宜的,也是不明智的。

  其次,为改革设定时限或强行表决不符合联合国的整体和长远利益。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担忧,有关安理会改革的讨论和争议有可能导致会员国的分裂。安理会是联合国最重要的机构,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对安理会进行改革的目的是使更具有代表性,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如联合国因安理会改革而陷入分裂,则完全违背了安理会改革的初衷,也不利于维护安理会的权威,更不利于推动联合国的整体改革。

  此外,安理会改革只是联合国整体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他领域的改革也同等重要。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成员国都不希望看到安理会改革的讨论和争议冲淡甚至损害对其他问题、特别是发展问题的磋商。

  中国领导人在各种场合都反复强调,中国支持安理会改革,但安理会改革应讲求民主,深入讨论,耐心磋商,稳步推进。中方不赞成为安理会改革设定时限,更不赞成对缺乏共识的改革方案强行表决。同时,改革不能只解决少数国家或部分国家的关切,而应最大限度地照顾到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利益,特别是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使中、小国家有更多机会参与安理会决策。

  唯有兼顾各方利益,安理会改革才能赢得广泛信任和支持。希望有关各方继续磋商,找到一个得到成员国广泛支持的安理会扩大方案。“入常”还得过四关

  最近几天,由日本、德国、巴西、印度组成的“四国联盟”正在联合国加紧拉票游说,为挤进安理会做最后的努力。但与此同时,许多国家却坚决反对在安理会扩大问题上草率行事,急于求成。日本等国能不能“入常”,必须经过如下四步法定程序才能下结论:第一步,由联大通过框架性决议,确定安理会扩大的方式、方法,以及规模等细节;第二步,如果这个决议草案通过,联大将根据决议,选举产生具体国家;第三步,由联大通过修改《联合国宪章》的决议;第四步,批准《联合国宪章》的修正案。

  安理会扩大的前三步程序,都需要获得三分之二的联合国会员国赞成,也即128票。在前三步程序中,现任的5个常任理事国可以投反对票,但不构成否决权。

  如果联大通过决议,确定安理会需要扩大,那么《联合国宪章》必须据此进行修改。在最后一步,也就是批准“修正案”的阶段,要经过5个常任理事国的立法机构的认可通过。也就是说,5个常任理事国的立法机构在最后这个阶段可以动用否决权。

  中国支持对联合国进行合理、必要的改革,以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安理会改革应旨在提高效率、增强其权威,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在各方对具体改革方案还有重大分歧的情况下,中国不赞成为改革设时限或强行表决。

  本报综合新华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

  作者:吴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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