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饮用水源就是维护健康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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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1:0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5月25日和5月30日,本报相继报道了合肥市生活污水和滁州一奶牛场粪水直排当地饮用水源之事。事实上,饮用水源遭受污染威胁的现象,目前在城乡已经比较普遍。 根据我省2001年颁布实施的《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对造成饮用水水源严重污染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并视污染程度不同给予处分。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在治理水源污染过程中,突出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有法难依。滁州市政府早在2001年就要
采访中记者听到这样的声音:为了发展滁州当地经济,在城西水库的供水功能尚不突出的时候,政府鼓励当地百姓在库区从事一些如水产养殖等生产活动,如今随着河道污染日益加剧,城西水库成了该市唯一的饮用水源,库区的生产活动和水源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趋明显。然而此时如果取缔这些生产活动,各方利益很难权衡。 我省知名社会学者王开玉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这两起污染事件给政府的管理体制敲响了警钟。他认为,饮用水源遭受污染,政府必须重典治理,否则就难以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权,构建和谐社会也就只能是空谈。本报记者洪锋 作者:洪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