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轻信“避税空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1:39 金羊网-新快报 | ||||||||
针对有读者提到的“即使购房还没到两年的个人出售普通住房,也可以合法避税”的有关方式,记者采访了法律界和地产界专业人士。 买方别自己制造被动律师认为,我国《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而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经所有人申请和经房管机关批准,可以缓期登记,但期限不得超过一年:1.产
先租后买并不安全采访中,又有读者提到,还有一种比较“稳妥”的方式可以避营业税。具体方法是:双方可以在确定成交的时候先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期限为到办理产权过户不交纳营业税的时间为止,并在租赁合同里写明,买方以后购买房屋的时候,将以付的租金当作房款。对此,专家提醒读者,租赁合同如果卖方以后基于各种原因不卖房子了,买方完全无计可施。比如,现在签的价格是每平方米4500元,而两年之后该房屋价格涨到了6000元,那房主是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愿意卖房子。”对于买方来讲,则要承担由此带来诸多机会成本。(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