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歌厅噪声扰民最高将被处以3万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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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1:5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革继胜)歌厅音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或学生学习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罚款。 即日起,有关部门将重点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执法巡视过程中发现的工地噪声、空调噪声和音响设备招徕顾客等造成的扰民现象。市环保局还将在中、高考期间设立昼夜值班电话受理、查处噪声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当前,环境噪声污染已成为群众反映的一个热点问题。因此,市环保局、公安局、建委、城管执法局共同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噪声污染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人为噪声、设备噪声、空调系统、通风系统、油烟净化设备、冷柜和压缩机组等发出的噪声都将成为查处对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据介绍,在城镇使用音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或学生学习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如果是歌厅扰民的,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