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违规别墅将被拆除或没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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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2:40 北京青年报 | ||||||||||
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有关责任人及违规别墅作出严肃处理:对违规建造的别墅,一律予以拆除或没收,对尚未开工建造的土地一律责令退还,不得再建;对在这一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非法转让土地的有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至今年1月已建别墅48栋 庐山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996年,庐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世界文化景观”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由于历史的原因,庐山风景名胜区内分布着近千个村庄和企事业单位。这次违规建造别墅的问题发生在地处庐山风景名胜区西北边缘的莲花林场及其所属的浔庐村。 经查,从1994年开始,庐山风景名胜区莲花林场及其所属的浔庐村负责人擅自向80户业主非法转让土地152.7亩,其中包括林地21.8亩。业主在这些土地上违规建造别墅,截至2005年1月已建别墅48栋。 一些干部牵涉其中 据了解,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人员中,有党员干部、企事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主等。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国土资源分局、建设局、房产局等部门违规审批了其中部分用地和建房手续。庐山区政府对上述非法转让土地、越权审批等问题监管不力。 监察部有关负责同志指出,庐山发生的违规建造别墅问题,是一起庐山有关单位非法转让土地,一些业主违法违规购买土地使用权、建造别墅,庐山区有关部门越权审批,庐山区政府严重失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破坏了庐山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监察部称对此类行为必将严处 监察部有关负责同志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对非法侵占、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和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文/新华社记者 新闻回放 豪宅建在庐山国家森林公园内 庐山莲花洞历史上曾是儒、释、道、天主四大教派聚集的风水宝地,现在是国家森林公园。去年,这个公园内兴建起一批豪华别墅(本报2004年12月13日A11版、2005年1月25日A14版曾详细报道)。 不少群众反映,如违章兴建豪华别墅的歪风不能得到及时遏制,这个闻名全国的国家森林公园植被、地貌及生态环境将遭受巨大的破坏。莲花洞国家森林公园内到底有多少违规兴建的豪华别墅呢?园内一位知情人士说:“至少不少于50栋。”记者还了解到另一个事实,最近两年,这里违章兴建豪华别墅进入“疯狂”状态,两年就建了近30栋。“别墅的主人有两类,一类是在九江市上班的干部,一类是阔老板。其中政府官员的比率达到了50%左右。”莲花洞国家森林公园某负责人私下里告诉记者。 作者:孙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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