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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高档手机不能吃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3:23 重庆晨报

  用高档手机不能吃低保

  渝北在主城第四个实施农村低保

  本报讯(任明勇)记者昨日从渝北区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6月1日,该区正式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据了解,渝北区是我市继南岸、江北、
大渡口之后,主城区第四个制定实施农村低保的区。

  享受低保条件

  据了解,在我市主城区中,渝北区农村人口较多,有70余万。其中,年收入在625元以下的有8000余人。渝北区6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具有该区农村户口并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00元,经审核批准,可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其实施细则还特别强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不纳入保障范围: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前一年内,购买非生活必需品总金额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参与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的;家庭中拥有或使用高级照相机、手机、摩托车、汽车等高档用品的;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配合入户调查的。

  实施动态管理

  另外,该区农村低保以家庭为申报单位,实行“村民申请,村委会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镇街民政办发放,年度复查”的动态保障办法。

  农村低保金的具体发放额度采取差额补助办法,即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家庭纯收入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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