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存在10大不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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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4:10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记者杜宇)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2日揭露当前房地产市场经营中的10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取得开发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 ———不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项目资本金管理的规定,采取虚假出资、骗取贷款等方
———不履行项目规划审批条件,擅自突破建筑容积率等指标,增加层数、建筑面积等获取超额收益。 ———通过分解项目、不履行开竣工以及销售价格、套型面积等项目建设要求,延缓项目开发进度、囤积炒卖土地。 ———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开发商、中介机构和媒体联合,恶意炒作,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哄抬房价。 ———一些开发企业不向购房人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欺瞒购房人,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的开发企业串通房屋测绘机构,多算建筑面积,或者不合理地加大公用部位分摊面积。 ———有的企业提供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骗消费者争购。 ———有的中介机构利用合同欺诈或通过假冒房主、串通真房主以假出租、出售等方式骗取中介费。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