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调查影响未成年人量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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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5:1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下午,成华法院刑庭法官宋奎带着案件受害人,来到少年被告人李冰(化名)的家。据悉,这是省高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于前日试行以来,成都法官首次走进少年被告人的家和社区走访调查,根据省高院的规定,调查情况将为法院判决提供参考。 去年4月9日,李冰在网吧上网,和一姓丁的青年发生纠纷,丁被打成重伤。检察机关
昨日下午,宋法官约上受害人丁某来到李冰所在的小龙桥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主任龚道琼说,李冰家境贫困,父母离异后,父亲体弱多病,父子俩多年吃低保。如果法律允许,龚主任希望李冰回社区服刑,社区将安排专人帮教李冰。 宋法官、丁某来到李冰不足10平方米、家具破旧的家中,躺在床上的李父连声请求给李冰“一次改过的机会”,并对丁说对不起。走出李家,丁对于赔偿费不再发话。 宋奎说,这次调查将影响对李冰的量刑,判决结果将于近期作出。成华法 本报记者 黄庆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