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赔名誉损失 民工律师不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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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5:2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厉莉)著名民工律师周立太状告曾经的当事人彭刚中名誉侵权案一审判决。经缺席审理,渝中区人民法院认为彭刚中构成了“对周立太名誉权的侵害”,判其赔偿人民币200元。昨日,收到判决书的周立太表示,200元赔偿太少,不足以弥补彭对自己造成的恶劣影响。为此,他将上诉到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据周立太介绍,1996年,彭刚中在深圳宝安区打工被机器压断左上肢,造成五级伤残
曾经的当事人与律师对簿公堂,此案引起了全国各地媒体的关注,本报也对此案进行了报道。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审理,近日,渝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