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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是不允许的 用电企业可拒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6:27 都市快报

  6月5日起,桥头镇各工业用电户每用一度电,须另外上缴1毛钱,以作为村里的公益性事业基金之用。

  前天,有当地村民向都市快报反映这一情况。昨天,慈溪市农业负担监督小组办公室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的收费是不允许的。另据记者了解,桥头镇政府制定该规定时所参考的慈溪市2000年第16号文件其实已经不再执行了。因为浙江省已出台相关文件,要求逐步
取消“公益性事业基金收费”。记者昨天从慈溪市委办公厅了解到,取而代之的是当地2003年1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中不再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收取村提留、镇统筹的经费,该经费可以以用电量为依据”。转而提倡“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福利等要量力而行”。

  昨天,慈溪市农业负担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桥头镇政府在出台规定之前,曾咨询过他,问是否可以以筹措“公益事业基金”名义收费,他当时就表示了不同意。“如果村委真的想要带头办点事情,建议可以实施‘一事一议’收费制度。比如,村里如果想搞一个万元的基建项目,那就可以在公布详细经费使用情况的前提下,向村民筹措资金。”“因此,当地工业电用户完全可以拒绝到供电营业所缴纳公益事业基金费。”他补充说。

  (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杨锡超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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