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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扯旗】 拉平校际差距比遏制择校更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6:45 时代商报

  教育部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6月1日《北京娱乐信报》)。

  评优评先是国人的传统,更是通行的激励法则,学校自然也不会例外。省重点,市重点,区重点,县重点,甚至乡镇重点,依次排开来的不仅是学校的等级和身份,也是政府投
资多寡和关注大小的排名表单,更是家长们削尖脑袋动用各种资源为之奋斗的先后秩序。择校带来的社会危害归结起来有四点:苦了家长,富了学校,坏了风气,丢了公平。动辄上万甚至上十万的择校费,让家长们“择”得债台高筑,血泪饱含;动辄数百万甚至近千万的择校收入,让名校“择”得巨资裹进,腐败丛生;兴奋于名校为政府撑起的政绩脸面,择校费成了教育腐败的催化剂,攀比之风顿起;权钱交易侵犯了就近生的合法权益,加剧了教育资源分配的两极分化,教育不公凸显。

  择校之风是该到了要遏制的时候了。但是,只要重点学校还在,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如一,择校又如何遏制得了呢?虽然教育部明令禁止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可事到如今,重点学校已经不仅仅是“举办”出来的了,而是成为了一种社会公认,政府摘得掉它重点学校的牌子,可却摘不掉它在家长心中重点学校的位置———这是一种由现有资源分配不公造就的事实上的重点。况且,就算政府通过强制手段,彻底断绝了家长择校的可能,这难道就是公平的吗?仍然不是。为什么仅仅因为家庭所在地理位置的不同,有的孩子就可以上较好的学校,而其他孩子就只能上较差的学校呢?如果说择校费到底还算勉强符合纯市场意义上的公平,那么“位置决定学校”连这点公平也没有了。

  无论是禁止举办重点学校,还是就近入学遏制择校,他们的存在意义都建立在一个共同的基础之上,那就是:学校之间的校际差距已经微乎其微。只有拉平校际差距,事实上的重点学校才能随着名义上的重点学校一起消失;只有拉平校际差距,就近入学才是公平的,而择校现象也会自动消失。政府在配置教育资源时,应该彻底摈弃“锦上添花”的“窗口学校”思路,代之以“雪中送炭”的教育公平思路。正如维护弱者的权益是政府存在的最大意义,发展薄弱学校也应该是政府办教育的第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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