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就业家庭”抓紧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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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7:10 大连日报 | ||||||||
城镇“无就业家庭”是今年我市就业援助的重点,5月中旬,我市启动了“无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工作。昨天,记者从市就业服务中心获悉,经过一段时间的摸底和申报,已经有近千户家庭申报。“无就业家庭”的申报认定将持续至6月10日。 “无就业家庭”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中,目前没有人从事有收入的劳动(灵活就业人员月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的本市城镇
据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凡是符合“无就业家庭”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本人《失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社区服务站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或其他必需的有效证明,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可以确定为受援助对象,获得岗位、培训和社保等方面的扶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