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恶意透支潇洒 换来一年刑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7:22 北方晨报

  本报讯张丽记者安丹报道昨日记者获悉,辽阳室文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透支诈骗案,被告人吴山(化名)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01年4月,吴山在辽阳市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02年2月7日,吴山在市内某酒店一次性消费透支9994.24元。银行分别于2002年3月、10月和2003年3月向吴山及其担保人
发出《催收透支还款通知书》,其担保人拒收(因吴山私自用其弟的身份证办的信用卡担保,其弟对此事并不知情)。银行工作人员向吴山催要透支款,吴山未偿还。2003年5月,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2004年末到2005年初,吴山还款30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全部欠款及利息,返还给银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山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