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潇洒 换来一年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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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7:22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张丽记者安丹报道昨日记者获悉,辽阳室文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透支诈骗案,被告人吴山(化名)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01年4月,吴山在辽阳市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02年2月7日,吴山在市内某酒店一次性消费透支9994.24元。银行分别于2002年3月、10月和2003年3月向吴山及其担保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山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