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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疑犯 预谋袭警越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7:3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赵纯瑜)因琐事发生争执,竟拿菜刀将对方砍死,被抓获后,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又伙同同监舍被关押人员企图杀害管教民警越狱逃跑。罪犯雷某一审被判死刑,其不服提出上诉,日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去年5月9日下午,大荔县人雷某同几人在大荔县两宜镇一饭馆喝酒,与穆某发生争执。穆和朋友将雷某打倒。雷闯入该饭馆厨房拿来一把菜刀,向穆某颈部猛砍一刀,穆某因失
血过多,当场死亡。雷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关押在大荔县看守所。在此期间,雷某与同监舍另外3名疑犯密谋越狱。2004年8月7日晚,4人用砖砸开脚镣,雷某佯装举报其他3人打架,企图诱骗管教民警进入监舍,将其杀害后越狱。管教民警及时发现了他们的阴谋,通知武警到现场将4人制服。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雷某持械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又伙同同监舍被关押人员企图杀害管教民警越狱逃跑,其行为已构成暴动越狱罪,应依法严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雷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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