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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企业擅改车辆可处非法收入十倍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8:54 天津日报

  卞建国

  本报讯(记者卞建国)从现在起到8月,本市将开展重点打击私自改装车辆专项行动。工商、交通、交管、质监等部门将联合上路检查,凡发现以增加载重量为目的、私自改变车厢长度、加高拦板高度的车辆,将对车主罚款5千至2万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同时结合群众举报和路检倒查的方式,严厉查处顶风作案,继续违法私改车辆的企业。对无证无照的非
法改装企业坚决取缔,对擅自改装车辆的汽车维修企业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改正、并处以非法收入2至10倍的罚款,没有非法收入或非法收入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中心欢迎广大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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