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集中打击 无牌无证车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9: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针对当前个别地方存在的无牌无证、挪用号牌及假牌假证车辆违法上路的情况,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于今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针对无牌无证、挪用号牌及假牌假证机动车的集中行动。 通知要求,对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的,扣留车辆,并依据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100元罚款,记3分,处罚后,责令车主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对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可根据
经查证,具有盗抢嫌疑的,将按规定移交刑侦部门处理;具有走私嫌疑的,移交海关有关部门查处。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并予以收缴,一律送交报废回收企业予以解体、报废,同时依据规定对驾驶上述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 邵玏沨)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