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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招标投标 纪检全程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09: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记者昨天从省公路部门获悉,我省出台国省道、重要县道工程招投标廉政建设十项规定,招投标工作要有纪检部门人员参加,实行全程监督,并公布投诉电话;严格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廉政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据了解,十项规定包括:国省道、重要县道建设,必须认真实行工程合同、廉政合同
双合同制;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或邀标,招标计划安排和招标结果抄报省公路局;招投标工作要有纪检人员参加,对招标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公布投诉电话;进一步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名单要公示;评标专家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不得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严格评标纪律,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行为,评标记录实行实名制;加强工程监理,隶属同一主管单位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实行回避制,对弄虚作假和执行合同不力的监理单位,要严肃追究其责任等。

  (毛自遂 房列新 孙昊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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