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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定分类电价农民减负136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0:26 金豹网-锦州日报

  本报讯高文山、韩汝彪、记者刘领报道: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年6月1日抄见电量起我市四县(市)一区统一执行省物价局、农电局重新核定的农村分类电价。记者让相关人士细算了一笔账,综合电价调整,一年可为农民减负1368万元。

  以义县为例,非居民照明调整前为1.158元/千瓦时(度),调整后为0.96元/千瓦时,差价为0.198元/千瓦时。以一年售电138万千瓦时计算,全年减轻农民负担27.3万元
;非普工业由调整前的1.14元/千瓦时,调整为0.93元/千瓦时,差价为0.21元/千瓦时。以一年售电1221万千瓦时计算,全年减轻农民负担256.4万元;商业用电由调整前的1.264元/千瓦时,调整为0.99元/千瓦时,差价为0.274元/千瓦时。以一年售电44万千瓦时计算,全年大约减轻农民负担12万元;农业生产用电由调整前的0.774元/千瓦时,调整为0.56元/千瓦时,差价为0.214元/千瓦时。以一年售电74万千瓦时计算,全年减轻农民负担近16万元。这样,义县一年就减轻农民四类用电负担共计311.7万元。同样道理,凌海市农民减负457.7万元;北宁市农民减负92.4万元;黑山县农民减负421万元;太和区农民减负85万元。

  作者:高文山 韩汝彪 刘领

  (来源: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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