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核定分类电价农民减负136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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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0:26 金豹网-锦州日报 | ||||||||
本报讯高文山、韩汝彪、记者刘领报道: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年6月1日抄见电量起我市四县(市)一区统一执行省物价局、农电局重新核定的农村分类电价。记者让相关人士细算了一笔账,综合电价调整,一年可为农民减负1368万元。 以义县为例,非居民照明调整前为1.158元/千瓦时(度),调整后为0.96元/千瓦时,差价为0.198元/千瓦时。以一年售电138万千瓦时计算,全年减轻农民负担27.3万元
作者:高文山 韩汝彪 刘领 (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