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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类电价重新核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0:26 金豹网-锦州日报

  本报讯韩汝彪、记者刘领报道: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规范农村分类电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省物价局会同省农电局对农村分类电价进行了重新核定,并从今年6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对我市来讲,这次整顿农村分类电价是降价。

  据了解,我市农村综合台区分类电价全市统一标准,非居民照明电价为每千瓦时0.96元,非、普工业0.93元,商业0.99元,农业生产0.56元,农业排灌电价按农村生产电价
降低0.02元执行。全市农村专用台区农网维护管理费标准为:义县和黑山一样,非居民照明整顿后收费标准为每千瓦时5.6分,非、普工业5.6分,商业5.6分,农业生产5.6分;凌海、北宁、太和同一标准,非居民照明,非、普工业,商业、农业生产整顿后收费标准为每千瓦时均为4.9分。据悉,我市太和区农电局直供所供电的4个村,杨兴、十里台、金厂堡、女儿河农网改造已全部完工,从今年6月1日起统一执行省物价局、农电局重新核定的农村分类电价。

  作者:韩汝彪 刘领

  (来源: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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