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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0:3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高陵县人民法院、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日前组成联合执法队,对辖区内马北村、船张村两个未经批准又拒不履行土地管理部门处罚决定的私人窑场进行了取缔。

  这两处非法窑场建于2004年10月,是榆楚乡马北村村民纪刚、崇皇乡船张村村民张卫东私自在本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破坏耕地面积分别达1334平方米和1000.5平方米。同年11月16日,高陵县国土资源局经调查后,认定两砖窑属违法用地,并及时送达土地处罚决定书,
责令窑主停止生产,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它生产设施,并分别处以30000元和22500元的罚款。(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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