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校园安全 辽宁中小学将长期驻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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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0:5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沈阳6月3日消息(记者田彤)从即日起,辽宁省各学校的安全隐患将专有警察来负责。昨天,辽宁省公安厅对外宣布,现在开始全省将推行民警驻校工作制,像片警进社区一样,让民警专职负责校园安全,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辽宁省公安厅昨日特别强调,进驻校园的民警有别于从前的校园治安负责人,“校警”承担的是专职工作,不分担其他警务活动。
据了解,今后全省城区中小学校一律实行民警驻校制,由辖区公安派出所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社区民警承担驻校任务;全省城区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中学)和高等院校可视治安复杂程度和公安派出所警力情况,采取一警包两校或几校的驻校方式。 但无论是“一警一校”还是“一警多校”哪种驻校方式,公安派出所所长都是辖区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驻校民警为直接责任人。 辽宁省公安厅规定,中小学校民警驻校时间每天不得少于4小时,其重点工作时段为学生上学、午休、放学期间以及学生集中活动的场所,节假日期间可灵活掌握,但随时与校方保持联系。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徐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