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三天定为哈市“安静日” 举报噪声拨打123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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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1:11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2日讯今天,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局召开的开展“安静日”活动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每年高考考试期间被定为我市的“安静日”。今年,我市首届“安静日”的时间为6月7、8、9日,主题为“安静靠大家,受益你我他”。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唤起和强化全社会防治噪声的意识,结合家长为学生高考能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所发出的强烈呼声,哈市确定每年高考期间为我市的“安静日”
记者从哈市环保局了解到,“安静日”期间,市直各相关执法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将走上街头巡查,对交通运输、居民区、公共场所和商服店产生噪声的现象将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整治,这些扰民噪声将会被通通拿下 交通运输 市区内机动车鸣喇叭;批准安装使用报警器的机动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使用报警器的;建筑施工、残土运输和装卸活动产生的噪声。 居民区 在居民区内和学校周围从事露天烧烤、锯材、打磨抛光、粉碎等活动的,居民区内开办的露天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空车配货站点、加工站点等经营项目产生的扰民噪声。 公共场所 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组织娱乐、集会活动音量过大、产生扰民噪声的,进行露天营业性卡拉OK活动者;经批准的早、晚开放摊区超时间和范围经营、使用高音喇叭者。 街面商服 机动车修配厂、印刷厂、加工厂、宾馆、饭店、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音像放映厅等场所产生扰民噪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 如果单位或个人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产生噪声的行为,可拨打12369投诉电话进行举报。(生活报) 作者:李天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