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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太康县毁田事件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3:50 《百姓》杂志

  《百姓》杂志社记者 陆家木

  “天安门广场有没有我们的广场大?”“天安门广场有没有我们县的广场漂亮?”这是2005年4月26日记者走进河南省太康县城关朱庄村后几位上年纪的庄稼人问得最多的一句话。村民说,“如果不是这个大广场,我们不会没有土地,我们的家也不会被拆迁”。

  村民们所说的广场就是太康县城新建的占地400余亩的大广场。太康县广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阔大,气魄,当然也相当漂亮。各种各样豪华的灯柱,花坛用花岗岩精致饰边,彩色广场砖铺出了各种图案,带底座的大理石圆球隔离造型,无不显示出广场的设计者和建造者的极尽穷工。广场的另一边矗立着刚投入使用不久的太康县政府办公大楼。

  记者到达太康时正值中午,花坛锦簇的偌大广场上空无一人,唯有广场中央那高高的不锈钢旗杆上的五星红旗迎风招展。从河南省省会郑州进入太康县,太康县的大广场是必经之地,也可以说是该县的“脸面”。太康县广场于2004年3月动工,征用了400多亩肥沃的耕地,并投资一千多万元,记者看到的太康县广场只是前期工程,这个大型广场的周边还将开发建设商贸村,再加上拆迁安置系列工程等,预计总共占地逾千亩。太康县面积仅五十平方公里,人口130多万,人均土地不足1亩,全县无大中型厂矿企业。

  村民抱怨道:“我们本来住得好好的,祖祖辈辈多少年的村庄,咋能说撵我们走就撵我们走呢?”围绕村民的投诉,记者经过深入了解调查得知,朱庄村部分村民们投诉的事件是一种“必然”。

  在广场建起之后,整治周边的计划自然就会进入议事日程。何况有一座漂亮气派的大广场为依托,周边土地的价值就可想而知了。对于太康县这个没有任何矿产资源和一家像样企业的农业县来说,打土地的主意,似乎是获得金钱最直接途径。坐落在广场东侧的朱庄村首当其冲。太康县政府决定把这个紧挨广场的村庄搬迁掉,投资建设商贸村。

  “啥建商贸村,靠卖我们的土地赚钱才是真的。某些领导简至就是土地贩子,把我们撵走,一亩地给我们赔2.5万,他们一转手就卖15万—25万。”有村民说。

  记者一进入朱庄就被气愤的村民围个水泄不通,映入记者眼帘的是一片残垣断壁。以下是记者的采访实录。

  记者:既然是拆迁,政府应有补偿啊?补偿你们满意吗?

  群众:补偿是有,砖混结构楼房216元/平方米,平房158元/平方米,瓦房134元/平方米,简易房39元/平方米,门楼每个23元,手压水井每眼45元,拆迁过渡费80元/人。这个补偿标准太低了,咱这儿穷,有家都搬不起啊!没有办法只好住到帐篷里。

  记者:所有的人都是这样吗?

  群众:不是啊,干部就不这样。他们的补偿标准比我们高,而且他们的房子还能多算。房子一间按两间计算,平房就当楼房算。把我们赶走,政府要是在这办企业搞建设也还好说,而是把这儿卖给了有钱人和大部分当官的来盖房住,他们是人,难道我们老百姓就不是人吗?

  记者:你们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这个情况吗?

  群众:干部们天天在大喇叭上说拆迁是县委、县政府的决定。谁告状就抓谁,告到中央他们也不怕。人家说了,‘你花十万,我们花一百万’,老百姓哭天无路啊!县政府领导仗着人多,一来就是100多人,口口声声称谁不搬就强制执行。一天500元请个推土机停在村边,那比吃人的老虎还厉害,老农民吓个半死,你还敢咋着?

  记者:从另一方面看改造从长远看应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环境好了最起码有利于招商引资吧!

  群众:我们县年年都在招商引资,恁多年招来谁了?一年花多少钱群众不知道,干部们都纯粹是拿着这个借口外出旅游去了,现在没钱了又开始打起老百姓的主意。要不是这个广场,我们村一年还要多收二十几万斤粮食,广场再好也不能当饭吃!在建广场之前,这里是一片麦地,麦子绿油油的,长势喜人,我们跟县里说,能不能等收了这茬麦子再建广场,可县上不同意。

  记者:规划城市是为了发展经济,对百姓来说不好吗?

  群众:发展经济我们同意,可建这么大的广场不符合我们县的现实啊。我们县前几年还是国家级贫困县,领导为了求政绩,昧着良心闭着眼睛写数字,硬说我们县不穷了,看看我们穿的衣裳,看看我们住的房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多亏现在国家把农民的农业税和乱七八糟的摊派免了,要不然的话,我们还不知道又该出现多少要饭户了。

  记者:县政府给你们这规划为商贸村了,这样你们不是可以做点生意了吗?

  群众:挣钱、挣钱,那钱是好挣的?我们这以前有人种菜,菜都不好卖,都是农民谁买你东西?现在可好,太康县政府借着手中的权力不顾老百姓死活把我们撵走,腾出来土地倒卖赚钱,动动脑筋起个名说为了百姓好建商贸村,没有生意人,又没有厂矿企业的工人,都是农民居住的商贸村,谁信?我们就不信商贸村的名字还能生金子不成?

  中国农民没有到过北京的人很多很多。当太康县的农民问记者:“天安门广场有没有我们的广场大”的时候,记者哑然了。

  也许太康县计划建成一个公园式的县城,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好事,不过,公园建成后如果没有游园人该是一件多么令人难堪的事。再说了,农民如果没有土地,生活是否就成了问题?总不能号召因无地可耕而闲下来的农民勒紧裤腰带来游览漂亮的广场吧!

  我们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更何况土地是广大农民生活的根本。太康县的领导们在拉大城市框架,美化城市环境的同时,是否应该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在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今天,不知太康县政府的领导看到老百姓住的脏乱帐篷,该做何感想!

  早在2004年初,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四部委就联合下发过通知,指出各地建设城市广场的规模,原则上,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1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2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3公顷,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不得超过5公顷;在数量与布局上,也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人均绿地规范等要求。

  太康县的大广场,占地400亩,而且在这么“超级”的大广场旁,太康的行动还在继续,还要建设商贸村,对于太康县的如此魄力,我们不知道是该起敬还是该谴责?

  对于河南省太康县建的大广场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事件,本刊将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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