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川悔不当初为时已晚 当庭七次痛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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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3:5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西安消息:6月2日,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小川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昔日的副部长当庭7次痛哭不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了深深的忏悔。经过连续两天的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 经西安市检察院查明,1998年至2003年间,张小川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弟张
张小川对其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人民币60万余元、2万余美元以及1万余元港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张小川在重庆有线电视公司增资扩股过程中,擅自决定成立融资小组,造成102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被告人张天生利用其与张小川的亲属关系,代为转达他人请托事项,经手收受请托人24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张天生在担任重庆瑞迪科技有限公司及另一公司负责人期间,偷税32万余元。 在庭审临近结束时,张小川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最后陈述。近10分钟的陈述中,他先后7次痛哭,其中好几次因痛哭哽咽无法言语。 (浩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