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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严查质监人员私自执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4:01 江南都市报

  省城质监部门实施执法检查报批制度

  本报讯 记者夏震报道:2日,南昌市质监局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出台5条硬性措施,严禁质监人员私自执法,办人情案。

  据了解,这些硬性措施包括南昌市质监局机关处室不得直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除
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假冒伪劣产品外,质监部门对企业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原则上以帮扶为主,督促企业按期进行整改,除屡教不改的,处罚一年内不得超过2次。同时,南昌市质监局对质监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检查执行报批制度,严禁质监人员私自执法,执人情法,办人情案,并定期对上报的案件进行回访、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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