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主任上书全国人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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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4:21 扬子晚报 | ||||||||
王淑荣,女,66岁,河北廊坊市香河县五百户镇香城屯村村委会主任,两年前,她在从事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发现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不一致,于是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地方法规。近日,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原法规中的第二十五条因与国家法不一致而被删除。5月31日,记者与这位农妇对话,听她讲述自己上书全国人大的故事。
新京报:王主任,你好。因为你的上书,《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这部地方法规得到修订,向你祝贺。王淑荣以下简称王:哎,谢谢呀。我是2003年5月1日写的这封信,两年多了,没想到还真把河北省法规里这条规定给删了,挺意外的也挺高兴的。 新京报:你当时怎么发现这两部法规不一致的,怎么想到了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条途径?王:2002年7月,我们村在小范围调整土地承包现状时,一共批了3块地,作为养殖专业用地。但当时好多人不敢申请发展养殖,因为不好审批,而且土地补偿费很高,每亩用地6000元。当时我对照了全国的法规,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把养殖业用地列入临时用地范围,不需要重新审批。可《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养殖用地应按照临时用地办理审批手续,临时用地一般不超过两年,你说要是人家建了猪圈养猪,两年后还要让人家把猪圈给扒了? 新京报:有没有担心过你的信没有结果?王:以前我给党政机关写过多次信,每次发出信后我都要追下去,但最后往往都是泥牛入海。惟独这次,我没有追,偏偏这次有了结果。 新京报:怎么看现在这个结果?王:我个人认为,这标志着我们国家真正依法治国的开始。但是有一点点遗憾,这条法规修改得太晚了,现在土地承包制已经调整过了,30年不变。如果2002年就能修改,会更好。 新京报:作为村委会主任,你感觉现在农村工作中还有哪些与中央政策或国家法律不符的做法?王:最严重的还是乱收费问题。我会接着就这个问题向上反映。 新京报:这次你成了名人,周围的人怎么说你的?王:我不知道,我从来都是只管埋头做事情,不在乎别人的说法。但是我觉得这是个好事,起码我的行为不光对我们村的村民有好处,全省农民也受益。大家应该说我好吧。 新京报:凭我的感觉,你是个很有主见的人,甚至很强悍的。领导干部跟你打交道时,有没有人说过你的气势很有震慑力?王:他们都说我声音大,说话像吵架。我是不怕当官的,多大的官在我面前,我都是不卑不亢的。 新京报:您老是人老志不老啊!王: 笑 我是60多岁的身体,30岁的心脏,对我来说,属于我个人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秦文河北香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