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实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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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5:2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3日电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近日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开始实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 据了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然而目前海南省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没有严格执行这项规定。
为落实这项制度,海南省高院以及省检要求,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要求。(林莹、吴春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