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普通话营业员难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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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7:56 西部商报 | ||||||||
我市30万服务、营业等从业人员将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上岗 本报讯 (记者 李静舟 实习记者 赵润)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商贸口城市语言达标迎检工作动员会上获悉,为了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城市,在我市商厦、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的30万服务、营业等从业人员,将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商贸行业普通话要达三级 商贸流通行业是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领域。2003年,兰州就被国家确定为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四个重点城市之一。据了解,今年我市实现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要初步普及普通话,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共分三级,机关公务人员、商贸行业从业人员,至少要达到普通话三级水平;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最低也要达到普通话二级以上水平。 公共场所不能使用繁体字 同时,我市商贸系统市场、商厦、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所使用的标牌、宣传标语和广告要文字规范、字形完整,原则上不能使用繁体字。但已经使用了繁体字的,要在明显位置配规范文字的标牌,手书的招牌已使用繁体字的,也必须在明显的位置再配放规范的标牌。 文字应用者持证上岗 另外,与文字应用关系密切的从业人员,也要逐步做到持证上岗。6月上旬 ,根据《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兰州市商贸系统推广普通话暨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迎检工作方案》规定,我市将对商贸流通领域会同市语委办,将对辖区、行业内的商贸场所进行本年度的第一次检查,对不规范用字进行清查,对达标工作进行评估性检查。据悉,主要检查范围是城市四区范围内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评估迎检准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