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6户居民虚报资料被收回所购经济适用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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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1:3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蔡雪婧)记者昨日获悉,经查实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罗某某、谢某某、王某某、温某某等46户家庭被市建委取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已购房屋被收回。 根据国务院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规定,我市自2004年元月10日起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公示制度,分别在北京建设网和审核窗口对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公示。截至5月底
据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查实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律取消购房资格,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两年内不准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追回已购住房或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予以媒体曝光。伪造各类证件触犯有关法律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罗某某等28人不仅虚报个人申请资料,还伪造户口簿、单位公章和职称证书; 谢某某等7户家庭虚假申报工作单位,并伪造单位公章; 王某某等4户家庭虚假申报购房补贴面积标准; 温某某等7户家庭虚假申报家庭上年度收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