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受理首起专利权纠纷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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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1:57 东南早报 | ||||||||
6月1日起在泉可打专利权官司 早报讯(通讯员蔡宗谋记者黄墩良)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依照当事人的申请,到晋江市对该院受理的首起专利权纠纷案进行诉讼证据保全。这是泉州中院根据最高院的指定,从6月1日起,发生在泉州中院辖区内的专利纠纷案件由该院管辖的第一起案件。
据原告福建省晋江某陶瓷有限公司诉称,专利权人陈某于2002年11月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瓷砖(四)”,并于2003年7月5日获得专利权。 当年7月10日,专利权人和原告签订了专利独占许可合同,授予了原告独立起诉的权利。该专利产品面市后迅速占领市场,取得了很好的销售业绩,但是2005年3月原告发现被告福建省晋江市磁灶某建材地砖厂在大量生产、销售仿冒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瓷砖,造成了原告销售业绩、利润显著降低,经济蒙受巨大的损失。经过对比确定被告生产销售的瓷砖和原告取得独占许可的专利构成相同侵权。 据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及其生产模具;判令被告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30万元。原告在起诉的同时,还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证据保全。目前,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