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青蛙 两人落入法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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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2: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近日,长丰县林业派出所联合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了一起贩卖国家保护动物野生青蛙的案件,现场查获青蛙70多公斤。 6月1日,长丰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获取一条信息:有人在寿县与长丰县交界处大量非法收购并贩卖国家保护动物青蛙。考虑到执法难度较大,林业派出所随即与长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取得联系,准备联合执法。
经过周密计划,6月2日早晨6时许,两个单位组织10名民警,分成两个行动小组开展行动。上午9时许,不法之徒卓某某、陈某用一辆面包车装运着非法收购来的青蛙,在运往合肥市的途中,被公安民警成功截获。卓某某、陈某当场就擒,警方现场查获青蛙70多公斤。 经初步调查,今年以来,卓某某、陈某多次非法收购国家保护动物青蛙,贩往合肥牟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邵玏沨)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