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实行预警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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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2:26 新京报 | ||||||||
从试卷送达区县考试中心到考试结束后2小时为重点预警期 本报讯(记者王荟通讯员戚海燕)北京教育考试院昨日透露,为确保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与公正,从今年起,北京教育考试将实行预警期制度。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处置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规定,预警期分为一般和重点两
预警期内发生突发事件,将立即进入处置突发事件基本程序。预警期内突发事件现场负责人将根据需要向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报警,同时报告考试院专门设立的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实行预警期的考试包括: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各种非学历证书考试。 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预警期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对教育考试的损害和不良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