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罚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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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2:29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2日闭幕的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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